问题详情:从2009年12月1日在某公司上班,现在在职,期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多次和公司协商无果,但是我自己考虑以后生活,就自己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给自己购买养老和医疗,全部都是自己掏钱。没有享受公司任何五险一金,最开始年平均工资1万,,直到现在年平均工资拿的1.5万,请问我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补助或者别的吗?或者经济补偿金,麻烦各位帮帮嘛。
2025-06-02 0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您在工作期间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您已经自行承担了这些费用,并且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