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装厂上班,有带班的,来的时候说的210一天,厂里是发生活费的,每个月二千,我要求每个月发完的,中间压一个月工资的,如果按每个月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没有发,去问厂里财务,财务说总工资就那么多,已经发完了,带班的也说,干多少得多少,不说210一天的事了,就说发完了,这样的情况,可以要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吗
2025-06-02 01:50您提出的纠纷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劳动关系和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证据。收集并保存与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等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直接沟通,提出您的诉求,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该部门会依法处理此类纠纷,并可能介入调解。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上述措施均未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重要的是,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时间延误而导致问题难以解决。同时,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