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16年11月被车撞入院,住院一个多月,医生的诊断左手挠骨骨折,面部擦伤,脚踝处肿胀,请问律师,像我父亲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呢?
2024-08-27 02:39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您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导致左挠骨骨折、面部擦伤和脚踝肿胀,这可能构成身体残疾。因此,您可能需要考虑进行伤残鉴定,以便确定赔偿金额。 然而,具体是否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您的父亲是否有其他医疗记录或病历,这些信息可能会对伤残等级有影响。 鉴定机构的专业能力,以及其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判断标准。 法律规定,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士进行伤残鉴定。 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讨论,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处理这个过程,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例如律师或其他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