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药品配送员因业绩上升工资上涨,领导看着眼红就已各种理由为难我最后无任何理由将我辞退!我已工作一年多是不是应补偿我2月工资??
2025-06-17 00:36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也没有额外支付您2月份的工资,因此可以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处理。 至于是否应该补偿您2月份的工资,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的具体数额,那么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并予以补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和处理建议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