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的爸爸已经离婚2年多了,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钱、房子归我,每个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孩子的医疗、学费、购买奶粉费用由双方平摊。自18年1月份给了我钱在也没有给我钱。我也没有打算在要钱了,我想把孩子的姓该成我的姓,孩子的爸爸不同意,我能不能起诉。
2025-08-08 02:2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的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并且您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抚养费,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请求对方支付剩余的抚养费。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改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或金额。 另外,关于更改孩子的姓氏的问题,建议您先向法院提起变更姓名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亲子鉴定报告等,以证明孩子的出生时间和父母的关系。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不愿意同意变更姓名,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