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船员,在船值班期间右脚小脚趾基部骨折。我是深圳a公司派遣到上海b公司,船是b公司的。我和a公司签订了合同。和b公司签订了协议,没有签订合同。请问我应该找谁赔偿?
2024-08-22 11:03在您受伤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遭受的伤害,那么您的雇主(即A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如果B公司对A公司的行为进行追认或者认可,则B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您与B公司在协议中可能未明确约定具体的损害赔偿事宜,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雇员在执行职务时受到损害时,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可以向A公司或B公司要求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首先收集并保存好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并及时联系相关保险公司,以便获取保险理赔信息。 最后,请务必仔细阅读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