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在餐馆工作,倒垃圾时,下楼梯摔伤,手摔成骨折,出院后老板说补三个月工资,二千取钢板,四千营养费,合计一万五千元,苦于没合同,怕别人不作证,无奈之下鉴了字,后又觉得待遇不公,想请政府解决,不知可否?
2024-08-17 20:5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提醒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务必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利益,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