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6月30号生产,公司让我2016年4月1日回家休息不让上班了,没有工资也不给交保险,保险都是自己全部交,而且怀孕调岗后工资给我降了2000元,我合同在2016年7月份到期了,我现在回去上班也不给安排合适岗位,让我上倒班的工作,我还在哺乳期间呢,我该怎么办?我从事的是酒店行业
2024-07-09 19:40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在孕期和哺乳期间遭遇了不公平待遇。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您有权享受产假和哺乳假,且在此期间,您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应由公司正常支付和缴纳。 1. 您在孕期被要求提前回家休息,且没有得到工资和保险,这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 2. 调岗后工资降低2000元,如果调岗是公司单方面决定且未经您同意,这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要求恢复原工资水平。 3. 合同到期后,公司应与您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公司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4. 哺乳期间,公司应为您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避免影响您的哺乳。倒班工作可能不适合哺乳期的您。 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帮助。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调岗通知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