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人微信备注为贱货 算违法行为吗?是否构成侮辱罪,她能以此作为不给工资的理由吗?

2025-03-18 18: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如果对方的言论是侮辱性的,并且造成了实际后果,可以认定为侮辱行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需要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故意性,否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至于你提到的“将他人微信备注为贱货”,这在法律上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对方因为这个备注而受到了精神上的伤害或经济损失,你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你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纠纷升级。

2025-03-18 18:39: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655今日律师解答 50830

相关推荐
在南京百度外卖上班,一个月工资不到三千,扣款项一千多,还吃自己的,感觉上当受骗了,可不可以起诉! 1回答
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告知12月底离职,是否可以拿到工龄的双倍工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写着十三薪,是否能拿到,15年和16年的十三薪拿到了,但是今年的还差4个月是否也能拿到十三薪的补偿。 1回答
我在一家小工厂当机车工,今天4月份到的厂%80晚上,星期天都在加班,又买保险,工厂是计件制,现在我想走了,请问可以喊老板拿加班费不 1回答
关于2017年劳动法中病假工资一条,我有疑问希望可以得到帮助。 我在一个企业联系工作满十一年,现在因为怀孕初期医生建议在家保胎,我已经在家里休病假半月有余,而且医院又给我开了一个月的假条,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病假工资的“工作满八年以上,六个月之内的长期病假按100%发放”。 非常期待您的答复,敬礼 1回答
把他人微信备注为贱货 算违法行为吗?是否构成侮辱罪,她能以此作为不给工资的理由吗? 1回答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干了四年一天24小时站着干活。。现在我去检查。发现我胃下坠了。医生说治不了。我想问公司要赔偿。你帮我看一下 1回答
俺爸现在52了,在家待岗很多年了,一直没有生活费,养老保险也是自己交的,一开始说的是55岁退休,昨天他们公司开会说,他们直接给延迟到60岁并且养老保险一下涨到500多,这合理合法不,他是泥工属于特殊工种不。 1回答
您好,请问异地工作了两个月因家人生病请假回老家照顾,在家里照顾了四个月,现在不想回去工作,需要跟老板辞职吗?因为才两个月,还没签劳动合同,连回来的路费都是写借条预支的工资,还有一部分工资没结清。如果不回去工作,那借条预支的钱老板会不会要我还?不知道有没有交社保,如果交了的话四个月算不算断交?社保也要转回本地? 1回答
您好,关于竞业协议方面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1回答
一个公司招聘一个满十六周岁的员工是不是需要备案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