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现在在酒店工作3年从事对客观光车工作也是车队领班,合同2018年8月27日到期,酒店不愿续签,如果续签让我去做保安,降职降薪,对此我不愿意做,今天是2018年7月25日写了离职书,部门经理已提前1月告知我,下月8月27日合同到期!请问,下月到期,我一年7天的年假怎么办,酒店是否有补偿,重要一点,酒店说我出过事故,事情原因在酒店内部路段,电动车逆行玩手机撞上我对客观光车,交警出了事故责任书,我为次要责任,我也不想为酒店造成损失,是别人撞我车的!酒店没营业到现在营业,我工作3年了!
2025-10-01 13:0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联系并提供上述情况。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的工作合同于2018年8月27日到期,且酒店希望以降职和降薪的方式继续聘用您。您已经按照公司的规定提交了辞职信,并且酒店也已经通知您将于2018年8月27日结束您的合同。 关于年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您选择离开公司,请确保您的年假得到妥善安排。 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分配,这是由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调查确定的。作为员工,您可以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希望您能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双方的决定,并积极寻找新的职业机会。同时,我们也鼓励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此事。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愿您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