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超市里上班,从今年三月入职以来老板从来都没有和所有员工签定过书面劳动合同,现在我们有些员工想让老报补尝我们双倍工资,请问我们可以得到补尝吗?
2025-02-15 14:0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中,您可以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 与公司的往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合同、考勤表、工资条等; 公司的规章制度,证明其没有履行法定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 工作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您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