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南的一个农民工,2015年7月2号在天津诺德中心工地做防水工,被高层掉落的钢管砸中左臂,肱骨粉碎性骨折,在二五四医院做了髓内钉内固定手术,做了工伤认定后,老板给了几万块钱回河南养伤。在天津的手术费是老板垫付的,工伤保险报销后给老板了。回来六个月后检查无任何骨生长迹象,在河南郑州骨科医院又做了髂骨移植到骨折处的手术,花了一万三。这费用该找谁要?现在愈合差不多了,医生让取内固定(髓内钉),我还想在郑州做,这费用该谁出?在这个事故中,我该得到哪些赔偿?
2024-07-11 06:0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首先,您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您有权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包括您在天津和河南郑州的手术费用。如果工伤保险已经报销了天津的手术费用,那么河南郑州的手术费用也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工伤保险未支付,您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 2. **伤残津贴**:如果经鉴定您的伤情构成伤残等级,您有权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您可能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5. **后续治疗费用**:包括您提到的取内固定(髓内钉)的费用,也应当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 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和指导。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费用单据和工伤认定书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