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业务员的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3个月试用期考核被辞退了。公司也没有继续支付费用,请问我还应该继续履行职责吗,如果要继续履行约定,公司需要支付保密费吗。而且我在和职位也没有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所签的协议如果是2年内去同行工作需要赔付十万元人民币合理吗?
2025-12-01 04:04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可能并不适用于您的情况。首先,您已经完成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并且已经被公司辞退。因此,您不再属于保密协议的适用范围。 其次,即使您仍然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保密义务,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保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离职后,原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但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如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同类或者相似的工作等。同时,这种条款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关于您提到的赔偿请求,我建议您直接联系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具体规定。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疑问,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