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经营店做服务员,由于生意不好,于本月初就关门了,上司就喊我在他所管辖的另一家继续上班,承诺过不习惯可以给他反应,我来了几天各种不适应决定离职,该管理员就不发我在上个月的工钱。请问我该如何讨回我上班所得工钱?
2025-07-22 08:28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时间领取您的工钱。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得的报酬,请立即向雇主提出书面通知,并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上级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协商未果,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定要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也是很重要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