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4月请病假一个月后单位没联络我直接把我的东西让同事送回家,半年后告诉我病假到期 但未告知我工作职位 之后我一直没有上班 期间单位一直给我上保险,今年2月 人事伪造我的签名 签署了一份1年的劳动合同 并与今年3月 伪造了一份辞职信 并已我自愿辞职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致使我无法获得失业金。(15年初 人事给我打过电话 我让他们辞退我 他们让我自己离职被我拒绝)请问这种情况下 我可以起诉公司人事部吗?可以获得赔偿吗? 胜算是多少? 谢谢
2024-10-11 21:47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假单、医疗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接下来,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并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和证据材料。在申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已经履行了请假义务并得到了合理的治疗时间,以及您的病假已经被合法地处理。 至于胜算的问题,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有效性、法律法规适用情况等等。因此,在进行诉讼前,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以便更好地把握胜算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