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某公司上班快3个月了,最后一个月我是因为要回家好好复习,6月份考公务员。所以我在5月5号辞职了。老板说是如果辞职得提前说15天左右,而我就提前了2/3天,但是和我们经理对接好了我辞职的事。然后我就辞职回家复习了,辞职报告我也交给我们经理了。现在到了发工资的时间,老板却不发我4月份的工资。请问合不合理?
22小时前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即行离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其次,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您没有得到4月份的工资,这可能是由于雇主未能及时为您发放工资所致。 再次,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上级沟通解决这个问题,并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