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受伤,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现在养病期间,我要提出辞职的话,单位能否赔偿我?因为我是鼻骨骨折,单位要我开具医院不能工作证明,医生说不能出具这个证明,单位多次书面送到督促通知书,让我收到通知书之后2个工作日给回复,否则要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下怎样解决此事?
2024-07-13 20: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如果你在工伤治疗期间提出辞职,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其他法定解除理由。 单位要求你提供医院不能工作的证明,但医生无法出具,这可能是因为医生认为你的伤情并不需要长期休息。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尝试与单位沟通,说明你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以及医生的建议。如果单位坚持要求证明,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你的权益并寻求法律帮助。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未履行这些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不合法。 建议你首先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留好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和医疗证明,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