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退伍军人,我与单位的合同到明年六月份,从事驾驶员工作。最近开车感觉身体不大舒服,请了几天病假,去医院检查之后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单位以我不再适合开车为由,想与我尽快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意思是让我辞职,做到12月底,保险也交到12月底。我个人不想辞职,希望做到年后,因为马上要过年了,工作也不好找,还有一笔辛苦一年了的年终奖,心有不甘。平日在单位没有任何违纪,任劳任怨。单位私自调整我们的工资结构,变相降低工资,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与职工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研究决定。每个周末都要加一天班,还有国假日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等违规现象。律师,我这样的情况,该怎样去维权,请求专业的帮助,谢谢
2026-01-16 21:47您好!首先,关于您的合同到期和公司解雇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因此可以要求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公司调整工资结构和安排加班的情况,这些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报酬”。此外,如果加班未支付加班费,也可能构成违法。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加班记录、请假记录等,并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保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