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医院职工,十月一号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发7.8.9个月的绩效考核奖有违背劳动合同法么,谢谢
2025-02-18 15:52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会给出以下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向员工支付工资。因此,在您离职后,如果单位没有按时支付绩效考核奖金,这可能构成违约。 如果单位在您离职前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工资,那么您可以要求单位补足未支付的绩效考核奖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关于本题的具体疑问,请随时联系我进行详细咨询。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