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资发放日最晚为一个月半算违法嘛,已经拖一个月零三天了,我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成立嘛,我辞职是不是以拖欠工资唯由不需要上级领导同意。
2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上述义务,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 关于工资发放日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如果延迟发放,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是否属于“一个月半”即一个月又半天的情况,以及该情况是否构成违法行为,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至于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个问题取决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况。如果你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你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也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你决定提出离职,你需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规划,确保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你对当前的工作不满意,可以考虑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但在此之前,你应该尽可能地了解相关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市场需求,以便做出更好的职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