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20到公司的就职的,我是公司业务员。利润是厂价加七个点给我,老板就挣我们七个点利润,我们卖多少挣多少是自己的事。但是食品行业有退货,在入行期间,老板口头答应退货随便退公司承担。但是到11月份老板说退货太多了。要我承担销量2个点以外的退货,一共是7600多元。我没有签任何合同,我没有交这个罚款钱辞职了。老板要起诉我,请问他起诉我合法吗
2025-04-15 02:58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工作情况涉及商业行为和合同关系。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未经过对方同意而擅自使用其财产。 对方已经支付过费用但并未得到相应服务或产品。 由于您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并且没有书面协议确认退货事宜,因此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情况。此外,关于罚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请记住,任何未经法院判决的款项都属于未知数,因此在决定是否缴纳罚款前,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同时,也提醒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