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7月14号跟领导说要辞职的,是口头说了,店里员工都知道我不干了,领导也同意了,说要招人啊,当初是在工资里扣了500的押金,现在已经9月了,还没有招到人,如果领导又说没找到人不让我走,我走了,他要是扣了那500,我可以找劳动局举报吗
1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7月14日与公司领导口头表示离职,并且已经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劳动合同条款。请确保详细了解您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这可能包括提前通知期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联系公司管理层。如果您对是否可以继续工作感到不确定,请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联系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他们可能会提供帮助来解决问题,例如寻找新的招聘机会或者调整您的职责和工作条件。 保留证据。保留所有与离职相关的电子邮件、电话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帮助证明您的离职意愿和公司对您的态度。 向劳动局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如未及时录用),并且这种行为导致您遭受损失,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注意,这个步骤应该在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后尽快采取。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行动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