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上班6年每天13小时,没有休息,(每年回家两次共15天到20天)没年假、无交社保、没签合同。天天上班导致一身病,这几年去医院都花费10万左右,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几年的加班费、社保、医疗费用。我手里有每月全店员工工资发放表(电子档)请帮帮我,谢谢!
1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您在KTV工作的时间已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限制。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KTV确实存在加班行为,并且您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了这些事实,那么您可以要求KTV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关于社保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所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如果您认为KTV未为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医疗费用问题,如果您认为KTV未给您提供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或者未能及时处理您的疾病,您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帮助,以解决您的医疗费用纠纷。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