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突然被老板叫走合法吗 我们没有签合同,工作量多,工资迟迟不肯涨,我只好辞职,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跟领导说好这个月做完就走,这期间我还跟之前一样,尽心做好每件事,教新来的人,可老板就为了省我接下来的工资,硬要我提前走 人,很没人情味,我无法接受,请问他这样合法吗?我能维权不?难道打工人就只能任人摆布吗?他们要我加班就得加班,而实际加班费比正常上班的工钱还低,他们还很霸道地说就是这样,现在因为辞职了,就容不下我了,一直逼我领导赶我走
2025-05-03 07:1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您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都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在本案例中,由于您已经提供了服务,并且完成了工作任务,因此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的规定导致了员工的实际加班时间高于法定标准,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加班的时间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再次,关于您提到的“人”和“霸道”的说法,建议您保留所有与公司相关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记录可能对您的权益保护有所帮助。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与雇主协商解决;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联系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