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留员工工伤待遇是否须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后在支付其已领到的伤残补助金,照办以后任然未付给员工!被扣留的款项该不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16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待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因此,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应得的工伤待遇,是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就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这意味着,即使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员工也可以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上述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员工领取已领到的伤残补助金的做法可能涉嫌违法。 综上所述,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应得的工伤待遇,否则可能导致劳动争议,甚至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员工及时收集证据,如工资记录、工作证明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