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厂工作六年,是四年临时工两年正式工。公司不给续签合同了,四年临时工算不算在赔偿金里?
2025-03-30 13:43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您所提到的四年临时工的情况,如果双方确实同意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且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该期间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实际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律师事务所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