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与我公司2017年年底合同到期,公司无故降低公司待遇,并拒绝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见图)。我能否申请经济赔偿!
回答数:695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按期通知且未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视为自动续签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不合理,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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