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1年,我公司就我1名员工,5名老板,我文化程度低,当时也没有签劳动合同,10月底,我家出了点事,我提出离职,老板同意后我交接好后走了,公司每月15号发工资,到了这个月15号发工资问老板,她回复说,说走就走,当月工资不发,公司也没有给我买保险,其实我一个月的工资就3100元,但是我心里不舒服,不知到能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现在只有和他们的微信对话,还有一些公司资料,其他什么都没有,您看可以吗?
2025-03-07 09:30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因为家庭原因提出离职。在离职后,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应得的工资以及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直接联系公司的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他们无法解决问题,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履行其职责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该机构介入处理。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此外,了解当地关于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您的行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