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五年,现在离职了,公司没有按规定给我结算工资,另外,工作五年中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请问我应该怎样要要回我应得的酬劳?
回答数:97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按规定结算工资和购买社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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