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上班一年多没签合同,因为亲子活动结束后没参加幼儿园聚餐老板说开除,不给工资和押金。
2024-07-07 20:5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幼儿园工作一年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您与幼儿园之间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您享有劳动者应有的权益。 首先,幼儿园不能因为您未参加聚餐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了不参加聚餐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规章制度已经告知了您。即便如此,解除劳动关系也应依法进行,不能随意剥夺您的合法权益。 其次,幼儿园应当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此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工资。 最后,关于押金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的押金,如果幼儿园收取了您的押金,这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返还。 建议您首先与幼儿园沟通,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和返还押金。如果幼儿园拒绝,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