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7年10月20日晚辞职,期间没签任何劳务合同,该公司是单休,每月十五号发上个月的工资,与十月一日到五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五天,期间6号到20号只休息一天,十一月十五日结算工资只给了我14天的工资,我想请问法定节假日的那五天是没有工资么?
2025-03-04 22:31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其标准工资300%的报酬。因此,在国庆节、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即使只有半天的工作时间,也应视为正常工作,并依法支付加班费。 此外,对于您的其他疑问,如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或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和证据来详细说明您的情况,以便我们更准确地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如果您对具体案件有疑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聘请律师进行协助处理。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