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厂离职到期。不过还在这个厂上班,没有在签合同要走的话可以吗?我是这个三月底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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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如果想要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应该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仍然在该厂工作但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建议您先了解公司的政策和流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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