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裁员,不想赔偿,逃避法律责任。原部门工艺部,平级底薪不变调动到生产部门,不想调岗的都拒绝转岗,然而公司强制性调岗,单方面下达通知,请问这样有触犯到劳动合同法吗?
2024-12-07 07:42您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关系中的变更和解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条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直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要求员工接受,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民法典》中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首先,员工有权获得与其职位相关的适当待遇和福利,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将他们从一个岗位转移到另一个岗位。其次,如果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出于某种理由导致的,比如为了提高效率或者改善工作条件等,那么公司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且要确保员工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 因此,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与员工进行沟通,讨论任何变化对双方的影响,并尽可能地减少不利影响。如果员工不愿意接受改变,公司应考虑其他解决办法,如重新安排工作职责,以满足员工的工作需求,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帮助他们适应新的角色。 总之,公司必须尊重员工的权利和利益,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