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亲今年59岁,起重工人,退休后继续在以前同事包活的施工单位工作,7月6日在施工现在右手手掌被吊车钢筋挤砸受伤,致使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骨折,掌部肌肉及其筋健、神经砸烂,住院期间施工方仅垫付日常住院押金费用,父亲手术后住院近一月时间,右手断指没有知觉,机械动作丧失,肿胀严重寝食难安,累及家人每日护理送餐,炎炎夏日母亲60老人辛苦难耐,现面临拆线出院。 请问 1:父亲住院期间营养费及母亲护理费施工方是否应该承担? 2:父亲住院主治医师交代可鉴定为八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应该怎么赔偿?
2024-12-07 02:4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对于父亲的住院期间的营养费和母亲的护理费,施工方应予以赔偿。同时,如果父亲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施工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后续治疗费用。 建议您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将来维权使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