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爸爸是一个在外务工的农民工 大概在14年的时候在郑州承包了一个小工程 当时年底结账 对方欠了我爸八万工资没有给 然后我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时候 才发现对方当时给的合同上用笔添了一条 等主体验收合格之后再付款 我爸没有什么文化 也没遇上过这事 就盲目签了 之后官司输了 再上诉也是输 但是现在拖欠的工资也没给 但我爸最近去咨询 发现房子现在已经验收了 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2024-09-28 03:2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父亲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合同中确实有“等主体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条款,并且已经履行了该义务,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方式。 至于关于房屋验收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已进行验收并符合质量标准,则房屋的所有权应当转移至买受人。因此,即使对方尚未付款,房屋所有权也应属于您父亲。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