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开始休产假,5月份生了孩子,在这期间公司并未支付我底薪工资,而只是帮我承担了保险(保险基数是2025,其中有部分是我自己承担的费用,算下来是218元),现在我打算领生育津贴,6月中旬生育津贴一部分(2446元)打入自己的社会医疗保障卡,另一部分(9655.36元)打入公司帐户,但是现在公司那部分钱她不打算给我,公司只支付我的四个月的底薪工资1700,然后扣除四个月我自己承担部分的保险,算下来只给我5900多,请问下这样对不对,公司应该支付我多少钱
2024-11-16 01:0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并享有相应的产假待遇。在您休假期间,公司未支付您的底薪工资,而是代为承担了保险费用。然而,公司在生育津贴中未能完全支付所有应得款项,导致您实际得到的金额与法律规定不符。 关于生育津贴的计算,通常按照员工所在地区的规定执行,包括生育保险基数、生育津贴标准等。如果您的生育津贴没有全部被公司支付,那么可能是因为存在一些额外的费用或扣款。此外,生育津贴并非仅限于基本工资的一部分,还可能包含其他福利待遇。 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和寻求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解决方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和补偿。请注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