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和公司签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是三个月,(合同上也说明是三个月),而且我刚刚转正,但是今天知道了,如果合同是签一年的,试用期是一个月。这个时候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已经履行了三个月的试用期,那个合同上规定的一年还应该受劳动法保护吗?
2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了试用期为三个月,这表明您已经履行了试用期义务。因此,在试用期内,您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等。 关于是否适用劳动法的问题,关键在于您所在的行业或地区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工作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劳动条件范围,那么该法将适用于您的合同关系。如果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期限,并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定期限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建议您尽快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您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