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边防武警部队服役16年一直从事炊事员,2013年12月复员后不到一周部队领导给我打电话让我回部队继续给官兵做饭。每月给我3500块钱工资,但一直没有给我填订劳动合同。现在部队要改制了,如果我不在那做饭了,我这5年是不是白干了,有什么说法吗?
2025-06-14 20: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您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建议您与原单位协商并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