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离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买任何保险,离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工资,并以前几个月里出本应7月15号发放的6月份工资并未发放,离职后总共一个半月的工资未发放,曾尝试多次讨要但未果,公司以各种借口为由在离职后,让当事人到公司完善工作。而且本应该一个半月发放5600元工资,说只给1900多,说是4月份出太多错,工资应该按实习工资1200执行,4月份工资没扣,就扣6月份的,而且出的错,是在7月份把以前的所有播放过的节目看了一遍找出来的,4月份出的错直属责任不是我,我只是负责人,说也算是我的,1900多现在也没给,我劳动仲裁能成功吗?
29天前关于您的情况,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时未能及时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和福利,那么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您可以考虑以下建议。 保存与公司的所有往来记录,包括邮件、聊天记录等,以便证明公司的行为。 尽早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制定相应的策略。 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加班费计算表等。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言辞,这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