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份我参加了保安工作,工作是在派出所协助民警工作,我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同事单位问我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吗?当时我也比较缺钱,就没有签订五险一金,也不知道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因为工作的性质,我常常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每个月工资就2900元人民币,我去劳动局举报,是否能得到经济赔偿,同时想解除劳动关系,请律师看看我怎么样能得到我该有的赔偿。这个问题我虽然问过,请求律师给与我好的指示,我同时提供了劳动合同书
2025-05-07 10:2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的问题。 首先,关于劳动争议方面,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此,即使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雇主也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对于您提到的加班费和加班时间的问题,建议您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加班记录、考勤表等,以便证明您的实际加班时间和要求支付加班费的权利。如果确实存在加班的情况,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加班费用的补偿请求,并可以要求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最后,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在解除劳动关系前,您应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尽可能地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由于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操作细节请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为准。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