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上班,技术员岗位,科里共4个技术员,每人轮流24小时值班,工作日值班后继续工作8小时,周六周天不值班人员可以安排调休一天,但企业无制度要求技术员值班,只要求副科长以上干部值班。请问科长这样安排违法吗?
2024-12-04 19: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单位在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确实需要您和其他同事轮班值班,并且这种安排是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则该安排可能并不违法。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加班的情况,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加班时长、休息时间等。此外,对于值班安排是否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公平公正,也需要进行调查和评估。建议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