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99年 2016年11月3号开始至2017年4月19是在小工厂做电商的, 我20号开始没上班 (辞职是老板找去找我谈话的,他的意思很明显 想让我走却又不是直接的说) 还说工资说要月底才发 而且说要扣全部的50%的工资(因为说我是急辞)我们这边公司工资是压一个月的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还有社保!请问我能全部拿回这一个月加20天的工资吗?
2024-09-22 14:5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关于是否能够获得所有剩余工资的问题,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有工资支付期限和方式,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其次,关于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因此,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可能导致您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 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