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半年多,试用期两个月2000过了试用期收到工资2200包买社保,半年工资有时候收1800 2000再第五个月才收到2200 没有买社保。然后提前2017年12月8日交了辞职信 在2018年2月26日老板一直劝我们回去 ,现在不想继续回去做了,如果立刻走了,要不要赔偿?
2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未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您在工作期间遇到任何不公平待遇或权益受损的情况,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离职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核实薪资。确保所有应得的薪资已经得到结算。 查看保险记录。确认是否有遗漏的社保缴纳记录,如果有,则可能需要补缴部分费用。 了解公司规定。了解公司对员工离职的规定,以及如何处理离职事宜。 准备辞呈。起草一份清晰明确的辞职信,表达您的决定并提出希望尽快完成交接手续的愿望。 最后,如果您选择立即离开,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承担违约责任等。因此,强烈建议您在离职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请记住,无论是离职还是留任,都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是明智的选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