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专学生,在公司实习期间,工作未满一个月被辞退,公司以工作未满一个月为由,工资只发了正常工资的一半,并且扣除了100元学徒费。这些都是三方协议中没有的。根据三方协议中第2.4条规定未满一个月应按实际顶岗天数计发。公司行为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进行劳务诉讼?
2025-09-27 19:1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查看公司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确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检查您与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了解其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及待遇标准。 分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其依据,如果确实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雇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谨慎行事。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帮助,建议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