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前在车队上班,发生工伤,住院后对方不管,脚骨骨折,未做伤残等级,没合同,每月8000元左右,现在想索要工伤赔偿。
2024-07-09 03:44首先,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依然享有工伤保险的相关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不以是否有书面合同为前提。你可以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 接下来,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你与车队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你的收入情况。此外,医疗记录、诊断书等也是证明工伤的重要证据。 在工伤认定后,你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向单位索要相应的赔偿。这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请注意,工伤认定和索赔有时效性,通常需要在工伤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因此,建议你尽快行动,以免超过时效。同时,如果可能的话,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