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 我进入公司培训,签了培训协 议上面标注:要干到2019年6月,否则赔款1万2。 现在我2018年6月24毕业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状态,但是我想离职,不想干了。 上周公司培训考核我排名倒数第一,按公司规定淘汰制,劝退我,现已发出公告。 但是现在要我赔钱,原因是 是我不想干了才不好好参加培训导致公司淘汰我,责任在我 让我提离职程序,我没提,我怕责任是我主动 按理说他劝退我,是他辞我吧?可他也不出文件 还要我赔钱,这合法吗? 我现在该干怎么办?一声不吭走人可以吗
2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公司的培训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二是您是否有权拒绝赔偿。 首先,关于培训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协议中规定的培训义务。如果员工违反了这些义务,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是您自己因为个人原因而离开岗位,并不是由于公司的原因。因此,即使按照协议中关于“要干到2019年6月”的条款,您也并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其次,关于您是否有权拒绝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合同约定的条件,即您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与公司的培训协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比如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工作岗位,那么您有权拒绝赔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拒绝赔偿的权利并不能免除公司依据培训协议要求您履行的义务。 综上所述,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仔细阅读培训协议中的所有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定的抗辩理由,例如因个人原因离开了工作岗位,则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抗辩理由,或者对培训协议有其他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的行为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