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苏州一私企业上班,他没和我签合同,10月份上班时间公司叫我外出,我骑车闯红灯出交通事故,花费一万多,都是自己赔偿出来的!公司没有一点说法!报警交警处理了,钱都是我出的,因该吗??
2024-07-11 23:3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您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与公司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您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您的情况是在外出期间因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这可能不构成工伤。不过,如果公司有过错,比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或指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您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如果事故责任完全在您,那么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在事故中有责任,您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事故现场的证据、医疗费用的单据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