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亲戚于今年9月1日在厂里出了安全事故,导致右脚脚趾骨折,打了3根钢针,和神经损伤,目前已治疗结束,没去作工伤鉴定,厂里也没跟他签劳动合同,曾经打过一次工资款到我亲戚的卡里,平时都是向老板借钱形式发工资,老板也没给他办理社会保险。请问,现在应该是作工伤鉴定?还是就这样上班了?他这种状态伤残,能否评得上?谢谢!
2025-04-11 04:38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建议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并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时,应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您的亲戚已经完成了治疗且已恢复,但未进行工伤鉴定,那么他仍然可能有机会通过后续的医疗检查和评估获得进一步的支持。然而,这通常需要他与雇主协商,提出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至于工资支付方面的问题,如果工资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发放(即通过银行转账等),则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协助您的亲戚收集证据,如工资单、转账记录等,以便为未来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总之,为了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