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12月来到现在的单位,并开始签定正式合同,以后基本上每年工资都会涨一点,就在前几天,单位和我谈合同时,说今年不给涨工资了,请问,这合理吗?现在这种状况,我怎么才能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2025-03-09 12: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首先,您在2007年12月与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办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因此,即使单位没有给您涨工资,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工资。 至于您是否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谈判。您可以直接与单位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看能否达成共识。 申诉。如果与单位协商未果,您可以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诉,寻求帮助。 法律途径。最后,如果您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

2025-03-09 12:42: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560今日律师解答 49884

相关推荐
您好我是绵纺织厂今年47岁前两年患病肺结核在家休病假现在医疗期满单位让我回原岗工作,我已不能胜任体力不支要求单位调岗不与理睬,还说不能到岗工作就是同旷工这样合理吗? 1回答
你好,我弟弟在工厂干活耳朵一只敲铁板震听不见了,请问一下律师这应该怎么赔偿啊? 1回答
你好。我们在工地做事的。几个人是我叫来的其中有一个把眼睛搞伤了。当天问他有没有事他说没事。过了一个星期左右是发炎了还是什么。需要几万块的手术费。我们老板只出两千块给他。就问他当时怎么不告诉他?所以他不出,然后受伤的他却把责任全部推到我头上。说是我叫他来的。要我出所以医药费。这可能吗? 1回答
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工作八个月,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内部裁员,先把我从财务部门调离到销售部门,工作三天以后无故将我辞退,现在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即九月份的工资至今未发,我想请问能否进行劳动仲裁。补充第一,原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在入职三个月后签订一份,转正申请表。第二,本人有其中几个月的工资表,以及银行工资回单。第三,本人有离职那天与单位同事办理的交接表,上面有同事与分管领导签字。第四,本人有工作牌,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外出银行办事的证明文件。本人缺少,在原公司的考勤记录,因为后期公司用钉钉软件打卡,在离职的那天就把此软件卸载,所以考勤记录没有。还望律师能帮忙,非常感谢。 1回答
请问在生产过程中受伤,中间休息啦十天左右,期间误工费该怎么赔偿 1回答
我老公四十二岁,在仙桃好再来餐馆工作一年多,于2017年11月10号上班时说不舒服,在下班时间下午两点去看医生,从私人门诊转三人民医院又转仙桃第一人民医院,于晚上9:00去世。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现金发放,没有买保险,不能认定工伤,老板不愿出一分钱料理后事,这样的死亡,老板有没责任? 1回答
八点上班七点五十早会合法吗,我七点五十一到扣了我50元,请问合法吗? 1回答
本人于2017年6月进入一家股份制公司工作,当时是和集团总部签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月合格后转正,转正一个月后在工作地当地成立了分公司,被告知要和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后过了两个月,告诉包括我在内的几位同事被通知劝退,我申请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人事部却说我现在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后还属于试用期,想咨询下同一公司约定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我的转正身份还是否存在的? 1回答
本人于2017年6月进入一家股份制公司工作,当时是和集团总部签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月合格后转正,转正一个月后在工作地当地成立了分公司,被告知要和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后过了两个月,告诉包括我在内的几位同事被通知劝退,我申请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人事部却说我现在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后还属于试用期,想咨询下同一公司约定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我的转正身份还是否存在的? 1回答
您好:我在北京私立学校当老师!七月份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合同还有俩年!离校前我问主任七月份工资待遇和初三业绩奖是不是正常,她说都正常!我完全信任学校,按照学校给的单子,一字不拉,一字不改照单全誊抄下来,最后写上了年月日姓名!结果我七月份工资扣了一半!我问主任,她说我自己签的名,7.13离开的学校,工资按照考勤表发的就是一半,不享受以后学校发的奖金待遇,所以没有奖金,她说没问题!不享受指的是离职后,可现在发的奖金是我初三一学年在校期间应该享有的权利!学校出尔反尔,前后骗我签字,现在什么都不给我,还说没扣我俩年的违约金,算是我合适!一码事归一码事,当时我问她,她不提违约金,现在又拿这说事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