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7年四月我与老公给某幼儿园外墙画画,工程期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完工后工头拖欠两千元,还一再要求多个地方重新改动,因未付清楚尾款,我们没有再去修复。2018年1月八号,工头突然带人上门,说因我方画画失误,甲方欠他三万元不给了,要求我们来赔偿他这三万元,现在每天带人上门影响正常生活,请问能以什么样的合法手段保护自己权益。
20天前您的情况属于劳动纠纷,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收集证据,如合同、照片等。 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如果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请记住,及时行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